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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大课堂”开课了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来源:

知识与法同行,法庭助我学习”。10月17日上午,由我校法学院与法律事务办公室、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人民法庭联合举办的“法庭大课堂”第一课在我校法学报告厅正式开讲。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副书记何丽新,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庭长杨杰,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厦港司法所、上李社区、白城社区、演武社区等单位领导参加了本次活动,此次活动还吸引了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和附近社区居民前来观摩学习。杨杰法官和何丽新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作开场致辞。

“法庭大课堂”的第一环节展现的是“蔡某某与李某某、厦门某燃气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的真实庭审现场。整个庭审活动在审判长主持下有序地进行:在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后,审判长宣布开庭,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及庭审事项;在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分别作出陈述,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唇枪舌战,激烈交锋;在当庭调解阶段,双方皆无调解意愿,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束后,法官向在场观众宣布了审判结果。

接下来是点评与互动环节。特邀嘉宾——法学院蒋月教授和肖伟教授针对该案是否定性为产品责任、送气工李某某与某燃气公司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以及火灾原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讲解。现场观众也踊跃参与,积极提问,两位老师与法官一起为同学们解惑答疑,现场氛围热烈。

最后,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法庭大课堂”是宣传法治的生动形式,庭审活动走进校园,有益于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同时,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走进庭审现场,可以让同学们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

“法庭大课堂”是法学院与思明区法院滨海法庭全新打造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学习活动。它的成功举办拓展了“无讼校区”合作的内容与形式,加深了法律学子对庭审流程的理解和亲身感受。同时,这一形式也是我院实践教学改革的有益尝试,是法学院“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延展了我院课堂教学的内容与形式。据悉,“法庭大课堂”还将集思广益,开展征文活动,以更开放的形式欢迎广大师生对案件争议焦点做进一步讨论。

(文\法学院 肖荣华 图\魏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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