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教授治学”是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近日,学校通过建立健全教授委员会、学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制度,提出了推进教授治学的基本构想,明确了推进教授治学的主要途径,以制度形式推进教授治学的有效落实。
教师职务评聘:教授“说了算”
学校通过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组织和聘任程序,赋予教授在聘任方面的评审权。
一是,成立学院教授委员会,赋予其学术水平的“评议权”。教授委员会按照岗位要求,结合海内外同行专家的匿名评审意见,采取面试、述职、答辩等方式对院长提名的聘任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评议表决。教授委员会委员由本院全体教师选举产生。原则上,党政领导均不参加教授委员会。
二是,完善学部委员会职权,赋予学部委员会学术评价的“终审权”。各学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与能力进行最终审查,并做出聘任决议。学部委员会还负责制定本学部所涉及学科的师资评价标准,审议各单位聘任细则和岗位设置方案。
三是,学校聘委会主要负责程序审查及投诉受理,不再行使学术评价的“终审权”。
通过改革,今后学校所有专业技术岗位将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校内外的老师一视同仁、“同台PK”、平等竞争,教授们将从海内外英才中挑选符合学校师资标准的优秀人才,真正做到“贤者进,能者上”。
学校学术事务:让教授的声音更响亮
学校进一步推进学术委员会改革,研究制定了《学术委员会章程》,确立了其最高学术审议(定)、咨询和指导机构的地位,以“校内法”的形式保障教授在治学方面发挥作用。
改革后的学术委员会将定期召开委员会议,对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师资队伍水平、学术机构设立、学术质量把关、学术道德审查等重要学术事务进行审议、发表意见、传递声音,切实担负起治学重担。
为了充分尊重和保障教授在治学方面的学术地位,更好地行使学术权力,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部推荐产生,除了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外,其他校领导都不担任委员,切实做到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分离开来。
人文学院院长周宁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推进教授治学,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选择。学校通过建立教授委员会、改革学术委员会等推进教授治学的实实在在的举措,使教授更有发言权,既加强了学术决策力,又节省了行政资源,对进一步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