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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校办企业与后勤服务廉政安全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来源:

5月30日上午,学校召开校办企业与后勤服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加强国有企业、校办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精神,通报部分高校校办企业违纪违法案例,并就如何加强我校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副校长赖虹凯,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资产经营公司和后勤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本部各部门、下属全资和控股法人企业、各中心正职负责人等参加了座谈会。

校纪委副书记尤国顺传达了2011年贺国强在北京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颁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教育部于2005年颁发的《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和2012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监察处处长林金枝通报了部分高校校办企业违纪违法案例。

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加强我校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畅谈看法和体会,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赖虹凯说,座谈会的召开很有必要。校办企业不同于社会企业,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肩负着育人职责,更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总的看来,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和后勤集团及下属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营管理规范,这得益于多年来建立起的完善的廉政制度和浓厚的廉政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及后勤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要依法依规,严于律己,加强管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队伍。

陈国凤就如何加强我校校办企业和后勤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校是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理应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一方净土。高校发生的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不仅直接影响高校的改革发展,而且严重损害教育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及引领作用,影响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资产经营公司和后勤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提高认识,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强化责任,“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抓好企业发展和后勤服务保障的同时要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层层责任。企业负责人要勤政廉政,廉洁自律,坚决不碰“高压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三是加强监管,完善内控。企业领导班子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学校关于规范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制度,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厦门大学企业与后勤集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执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加强内部审计,把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阳光工作,抓好财务公开、事务公开等,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做到以人为本,清正廉洁。四是加强监督,保驾护航。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负责人要按照“四个对”要求(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认真履职,严把包括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在内的七个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关口,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加强对资产公司和后勤集团反腐倡廉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资产公司和后勤集团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保证干部廉政安全和资产保值增值,为学校、为资产公司和后勤集团的平安顺利发展保驾护航。

(宣传部 文\李静 图\潘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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