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厦门大学2011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在嘉三215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副校长孙世刚、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及学校招生办、考试中心、研究生院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招生办主任詹心丽首先对《厦门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做了相关说明,强调了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重点。我校今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力度较大,主要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由 30%-50% 提高到 60%,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复试入围比例提高到1:2;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报考及录取阶段不确定导师,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调整了博士奖学金等级,提高了博士奖学金金额;在职考生报考并被录取,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等。詹心丽还分析了今年的生源和博导情况,对博士招生计划调整与执行原则作了说明。此外,她还介绍了我校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等18所“985”高校签订“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框架协议”的情况。今后我校将与各联盟高校在直博生、硕士推免生等方面进行强强合作交流,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
各学院分管院长对学校今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表示支持,对扩大复试成绩权重及扩大复试入围比例表示赞同,认为改革扩大了院系的招生自主权,有利于选拔出优秀的研究型人才。同时,相关院系领导也对入学考试内容和方式及导师组培养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孙世刚在听取了各学院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后,对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提出了几点要求:建议博士入学考试理科综合科目设置不同等级,由学院根据学科或专业特点选择相应的难度等级进行考试;建议各学院研讨导师组培养方案,探索适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导师组培养模式;建议各职能部门就博士招生改革进行调研,针对各部门职能提出博士研究生改革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陈国凤重申了提高博士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求各院系严格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程序,“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符合我校要求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