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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90周年校庆用餐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来源:

为保障厦门大学90周年校庆用餐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用餐事项公告如下:

1.供餐时间:4月6日10:30—13:30。

2.供餐地点:校本部(海韵园餐厅除外)、漳州校区各餐厅。

3.校友凭校友证到芙蓉餐厅二楼或校内其他餐厅用餐。

4.教职工(含离退休)、学生凭校园卡在各餐厅用餐,每卡限刷一次,为识别身份,每卡刷0.01元。

5.有清真用餐需求者至东苑清真餐厅或漳州校区北区清真餐厅用餐。

6.校庆当日午餐不接受现金消费。

7.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

希各周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后 勤 集 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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