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纪委、监察处将于11月至12月对全校各学院(研究院)、设立党总支的直属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复查工作。11月2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主持召开会议,布置反腐倡廉任务落实的检查工作。纪委、监察处负责人,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
2008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学校召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大会,制定了《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于今年3月份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5月份,纪委、监察处下达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
此次复查分五个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支撑材料,与各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和监督;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检查了解各单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陈国凤指出,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单位落实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各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现各单位特色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为校党委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打下基础。陈国凤强调,检查是为了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要把检查与创先争优和巡视工作结合起来;各检查组要收集被检查单位的特色做法和经验,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做法;被检查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客观分析问题,配合检查组做好有关各项工作。
监察处处长林金枝详细解读了关于开展全校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宣传部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