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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0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2日 来源:

7月8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陈力文主持召开干部工作会议,布置开展2010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锡能,人事处处长林培三,各学院、研究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组织部、人事处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根据《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条件、统一程序、统一材料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机关和直属单位科级岗位选任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经校党委科级干部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科级岗位选任工作由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党委(党总支)组织实施,任职人选由选任单位研究确定。

会上,白锡能详细解读了选任工作原则、选任条件和资格、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党委(党总支)工作职责、选任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预计于九月份完成。

陈力文指出,学校深化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将科级干部选任权限下放给学院,学院要切实承担起干部选任职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切实贯彻落实干部选任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陈力文强调,要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开展工作,对于符合选任资格的都要进入民主推荐程序;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妥善整理并保管好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相关材料。

(宣传部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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