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激励和促进其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9月27日—30日,学校对高聘教师职务的辅导员进行全校性的“学生评议”。
9月27日上午08:30管理学院率先拉开学生现场测评辅导员工作,学生处副处长刘艳杰和工作人员代表参加了测评大会,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国英主持大会,现场布置井然有序。中午,经济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等相继开始了“学生评议”工作,学生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巡查。
“学生评议”由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对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随机抽样,现场进行问卷评议,形成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整体反馈,其中有效抽样数不低于所带学生数的50%。在评议会上,学生代表针对辅导员思想品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内容,围绕为人师表、深入学生了解情况、生涯规划指导、主题教育等11个考核指标在《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进行评分,测评会议的负责人当场收回考卷并组织专人录入“辅导员考评系统”,所评议辅导员必须回避。
据悉,今年是我校辅导员单列指标进行绩效考核的第一年,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学校成立了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采取关键绩效指标、个人绩效承诺和例外绩效事件三种考核方法相结合,从学生评议、学院考评和学校考核三个层面进行把关。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学院、学校及时督促其制定措施,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学校规定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并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学生评议”是对全校辅导员明年将要进行年度考核的一次预前演练,为全面正确地评价我校学生对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学生评议”结果今年将作为我校首次辅导员高聘教师职务的重要指标。
根据安排,各院要在30之前完成“学生评议”工作,学生处、校团委将分批巡查各学院现场考评情况,并对所有考评卷逐一进行认真复核,确保顺利完成考核工作。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