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办全资企业改制工作的开展,根据学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6月28日上午,校办产业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在嘉庚二号楼举行。校监察审计处副处长、清产核资工作组组长袁新文进行了工作动员和部署,全校20家全资企业的总经理(厂长)、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会。
袁新文首先传达了我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精神。他说,清产核资工作是开展校办全资企业改制工作的重要基础,关系到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整体进度。学校在各相关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前期准备工作后,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进行审计评估,整个清产核资工作将于今年8月底完成。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共同推进学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全资企业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前期准备工作,即应以2006年6月30日的企业会计科目余额和其他相关资料为编报依据,按规定认真组织好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结合下一步清产核资的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各单位应当认真进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工作,全面清理会计档案及其他资料;第二,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与配比原则的要求,科学确认报告期的收入与费用(成本),全面核实收入、费用(成本),如实结清损益,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第三,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分类清理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必须作出专项报告,按有关规定报批核销;最后,要全面地清查、盘点财产物资,确保下半年清产核资与审计、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资产公司 徐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