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为贯彻实施“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工程”,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并在广泛征求学院教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和《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生命科学学院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的第一项重要措施,在这一规定中,生命科学学院提出了高于学校规定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有2篇署名为第一作者的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含核心刊物,但不含核心增刊)上发表,其中必须应有1篇在国际发行的SCI、EI、ISTP源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期间至少应有1篇影响因子≥5.0的论文在国际发行的SCI、EI、ISTP源刊物上发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有1篇署名为第一作者的相关学术论文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含核心刊物、核心增刊)上发表。
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博的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有3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含核心刊物,但不含核心增刊)上发表,其中必须应有1篇在国际发行的SCI、EI、ISTP源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期间至少应有2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核心以上的刊物(含核心刊物,但不含核心增刊)上发表,其中必须应有1篇影响因子≥5.0的论文在国际发行的SCI、EI、ISTP源刊物上发表。
生命科学学院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的第二项重要措施,是在进一步细化《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细则》(厦大研字[2005]29号)的基础上,制定了《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在该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生命科学学院毕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即“双盲”评审的比例为100%。
为此,生命科学学院采取了几项有利措施以保证“双盲”评审工作能顺利、高效开展。第一,“双盲”评审工作由专人负责。“双盲”评审工作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论文盲审的有关材料由学院指定的专人保管和办理;第二,博士、硕士每年的“双盲”评审根据学位申请时间(6月、9月、12月)分三次统一集中受理和送审。第一次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4月,第二次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第三次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0月;第三,建立“校外同行专家信息库”,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工作所属学科领域和专业从中随机选择确定评阅人。
目前,生命科学学院的这两项新制度已被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将从即日起开始正式执行。这两项新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生命科学学院培养研究生的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同时,也对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生命科学学院 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