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4月26日下午,学校召开学习《信访条例》会议,学校办公室主任王巧萍作学习辅导报告,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魏洪沼就如何更好地开展信访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校办、纪委等机关部处及各学院、研究院、直属单位党委、总支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王巧萍首先传达了4月中旬教育部在京举办的全国教育系统《信访条例》学习班的有关精神,并重点解读了新的《信访条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重要的修订内容。新条例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总要求,以及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确定了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一是畅通信访渠道,以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创新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强化工作责任,促进问题的解决;四是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新条例共7章51条,对照现行条例的6章44条,作了诸多方面的修订。(见相关链接)
魏洪沼在讲话中说,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实践证明,信访工作做得好,就能“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当前,随着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各方面改革力度的加大,信访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我们要在信访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各级领导和负责信访工作的干部,就要全面把握《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认真抓好《信访条例》的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
魏洪沼强调,做好信访工作,重点在于要广开言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一要细化实施方案,学校将结合实际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实现信访工作的制度化;二要建立面向师生的公开信访渠道,加强信访件办理的督查工作,确保信访工作能有实效;三要提高人员配置,各单位要把信访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有分管领导、有专人负责。做好信访工作,要突出做好五方面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工作程序;建立对信息的综合分析;建立督办制度;鼓励实名举报并做好实名信访件的反馈工作;做好复议工作。做好信访工作,还要求各部门、各院系明确职责:信访受理部门要形成受理、办理、反映和反馈的工作机制;各院、系在及时处理好本单位的信访事件的同时,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教育、引导举报人正确行使权利;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和配合,妥善处理好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件和申诉复查件。他同时强调,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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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访条例》主要进行了哪些方面修订?
条例主要在十一个方面做了修订:一是对信访工作原则做出重大修改和补充;二是确立了信访工作格局,明确了信访工作的领导负责制;三是明确规定了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置、性质及职责;四是赋予信访工作机构提出改进建议权、行政处分权、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权等三项全新职权;五是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了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六是进一步突出了畅通信访渠道,专门增加一章规定了畅通信访渠道的内容,特别是将建立信访信息系统、领导接待日、领导下访、社会参与化解纠纷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写入条例,从法规上予以确认;七是强化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八是进一步强调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特别是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等6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和正在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草案作了衔接;九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十是提出了信访终结制的框架,即对信访事项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十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将法律责任贯穿于信访事项的产生、提出、受理、办理全过程。
(宣传部 陈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