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南强学术讲座(第1368讲)在厦门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作为厦门大学最高层次的学术讲坛,本次南强学术讲座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林贻影担任主讲嘉宾。他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共同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为题,为现场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厦门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出席讲座并致辞,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主持讲座。

林东伟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传承中国文化,是党领导人民在法治领域的伟大创举,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厦门大学是全国较早开展法学教育的高校之一,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如今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为国家的法治事业输送了高质量的后备力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站在法治建设的最前沿,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发展大局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讲座将帮助我们更深刻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更准确地理解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担当,并进一步拓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厦门大学的合作领域,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
随后,林东伟为林贻影颁授南强学术讲座纪念牌。

讲座开始后,林贻影从多个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进行了全面剖析。林贻影首先分检察制度的发端与引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检察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三个时间段详细地梳理了中国检察制度的引进和发展脉络。随后,林贻影深刻地阐释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任务和法定职权。他认为,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各项职权都具有法律监督属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检察机关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八项职权,充分展现了我国检察制度鲜明的中国特色。接着,林贻影对检察机关的人员分类管理和机构设置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审视。他提出,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牛鼻子”,员额制改革对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具有重大意义。最后,林贻影呼吁在座的师生积极投身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共同携手推进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讲座交流环节,在场的同学与林贻影展开了深度互动。针对“检察官司法官化与审判中心主义的关系及如何防止检察官滥用权力”的疑问,林贻影给出了富有思辨性的回应。他认为,检察官司法官化不是一个严谨的命题,因为检察机关本来就是司法机关,审判中心主义不是以法院、法官为中心,而是以庭审、事实为中心,检察官在庭审中也能发挥重要作用。案件定期评查和司法责任终身追查等举措能够有效防范检察官滥用权力。在回答“数字检察如何驱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这一问题时,林贻影检察长辨证地指出,数字检察延伸了法律监督的触角并提升了效率,减轻了检察官的工作量,但机器也可能存在故障,司法实践不能过度依赖数字化。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