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3日 14: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李永杰)3月2日,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成立。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致公党原中央主席罗豪才和厦门大学校长朱崇实为研究中心成立揭牌。学校同时敦聘罗豪才为厦门大学兼职教授和研究中心顾问,宋方青为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崇实为他们颁发聘书。厦门大学党委书记张彦主持揭牌仪式。
朱崇实向罗豪才副主席表示由衷的感谢,向热心研究中心建设的各社会贤达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多元化社会需要多元的治理方式,仅仅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硬法解决矛盾和问题,未必合理,也未必完全有效。法源多元,形式多样、实施灵活的软法就成为不可或缺的治理手段和工具之一。加强软法的研究,对于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社会治理战略部署,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的成立,是厦门大学和厦大法学学科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依法治国方略的又一次重大的担当,学校一定要尽己所能,把研究中心建设好。
厦门市委副书记钟兴国指出,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重点就是从社区治理的角度探索和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以厦门为主要研究对象,把软法的理论研究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结合起来,对软法理论进行实证性的研究。相信有以厦门大学法学学科为主的优秀学术团队,有民政部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厦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干部的积极参与,特别是有软法研究的首倡者罗豪才教授的直接指导,研究中心一定能够早结硕果、越办越好。
研究中心的成立,得到法学界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理学会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执委主任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行政法和软法研究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软法研究会及各兄弟高校研究机构分别以贺信或其他方式祝贺中心成立。
揭牌仪式后,举行了软法与社会治理学术研讨会。罗豪才做了主旨演讲。罗豪才表示,法治追求的目标是所有共同体的全面法治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相比,法治社会建设面对着许多新问题,面临着许多新挑战,现代社会日益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趋势,社会民主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需要更多地依靠各组织自行制定、完善章程和各种规范,依靠自觉、自律、互律来推动秩序的实现,从而需要有更多的软法。
软法是指那些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软法理论是当前中国公法领域内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之一。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将充分发挥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学科优势,依托厦门大学法学院,统合厦门大学和国内高校相关学科的人力资源以及厦门市各界人才,组成以法学为主体,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公共管理、区域经济学等学科为集群的研究团队,深化和推广软法理论的研究与运用。中心将立足于中国政治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在现实中实践软法理论,将软法理论现实化具体化,并根据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对社会治理的具体体制与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为国家和地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言献策,作出贡献。除了敦聘罗豪才为厦门大学兼职教授,作为中心的顾问外,中心还聘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教授等国内著名的法学家作为顾问。
全国政协办公厅原五局局长许海星、福建省政协原办公厅主任陈新华、厦门市政协副主席江曙霞、福建省对外友好促进会副会长陈爱京,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中共厦门市委副秘书长朱耀垠,致公党中央法制委员会秘书长郑业鹭、中国软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徐维,厦门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等出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