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是全国第五个“烈士纪念日”,今年也是国家出台《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第一年。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更好地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各校区分别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纪念活动。
上午8时30分,思明校区举行了向罗扬才烈士雕像敬献花篮仪式。校领导、校长助理,关工委、机关部处、解放军驻厦门大学选培办有关负责人,各学院、研究院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大学生代表,幼儿园学生代表参加了缅怀活动。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主持活动。
在庄严的罗扬才烈士雕像前,学生代表诵读了诗歌《致罗扬才烈士》。随后,全体师生肃立,奏唱国歌,并向罗扬才烈士雕像三鞠躬。校长张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代表学校向罗扬才烈士雕像敬献花篮。

当天中午13时,翔安校区组织师生到大嶝岛后山顶烈士陵园举行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深切缅怀烈士们为争取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功绩。校长助理、翔安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光,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马龙向烈士敬献花篮。全体师生瞻仰烈士纪念碑,绕烈士墓一圈,表达深切的敬畏和无限的哀思。
当天下午14时,漳州校区50余名师生前往李林烈士事迹陈列馆,举行简朴而庄严的敬献花篮仪式,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不朽功绩。校党委常委、漳州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嘉庚学院党委书记林辉向李林烈士雕像敬献花篮,全体师生向李林烈士雕像三鞠躬。仪式后,大家参观了李林事迹陈列馆,缅怀学习李林烈士的不朽功绩和革命精神。

仪式后,思明校区、翔安校区分别召开烈士纪念日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师生代表表示,革命英雄先烈是民族的脊梁,罗扬才等一大批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伟大精神,是爱国精神的精髓和灵魂,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继承先烈遗志、发扬英雄精神,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饮水思源,我们不仅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更应该铭记历史、继承弘扬革命精神,为祖国的建设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学院召开学习座谈会,师生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用法学师生特有的方式表达对英烈的缅怀之情。会上,与会师生分别从民商、宪法、行政法和诉讼法等多学科的维度对“叶挺将军家属起诉名誉侵权案”进行了剖析,以案件为切入口,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大家纷纷表示,英烈保护法是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法律人更应该深入学习这部法律,引领身边的同学尊重历史,敬重先烈,遵守法律。
为更好地发扬英雄精神,继承英雄事业,学校将启动学生党员骨干培养“扬才计划”,该计划以罗扬才烈士的名字命名,通过教育培训、实践学习、理论探索、师生结对等方式,更好地秉承烈士遗志,锻造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红色先锋。此外,学校还将开展学习烈士精神专题活动,讲述烈士故事,传承英烈精神;结合“爱国荣校 砥砺奋进”主题教育活动、“高举旗帜跟党走 青春建功双一流” 教育实践活动等,以专题报告会、网上祭英烈、专题展览、读书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党史、国史、革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
(文/宣传部 曹熠婕 图/宣传部 庄华 翔安校区 漳州校区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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