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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省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来源:

今后,我校法学讲台上将会出现优秀检察官的“身影”,同时,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也将在全省三级检察院系统内为厦大学生建立更多的见习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

6月26日下午,我校与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字仪式。校长朱崇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代表双方签订共建协议,并共同为实践基地揭牌。

在致辞中,朱崇实首先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我校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所给予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正是在省人民检察院等诸多部门和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我校法学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法学院之一。近期,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今天共建协议的签署,就是落实该计划的一个实际行动。朱崇实表示,双方的合作将会极大地推动厦大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之更上一层楼。

倪英达指出,此次共建是双方进一步密切交流协作的开端,对于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提升法律专门人才培训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他相信,通过合作,双方将能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福建省检察事业和法学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我校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成立后,双方将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见习实习等方面展开全面而深入的合作。如,双方将共同制定法学实践教育的培养方案,共同组织实施法学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并共同对法学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评估。我校将聘请更多的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充实教师队伍,省人民检察院也将选派政治思想好、经验丰富、有较强业务水平的检察官担任专业实践的指导工作等。

当天下午,还一并举行了兼职教师聘书颁发仪式。我校法学院的7名教师被聘为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兼职教授和副教授,省人民检察院的8名检察官被聘为我校法学院兼职教授和副教授。

仪式由我校副校长邬大光主持。厦门市检察官协会会长、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永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贻影、李明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锦彪及我校有关职能部门、法学院领导和师生代表等参加了仪式。

(宣传部 文\李静 图\潘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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