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6年10月修订)》,决定将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等级由Ⅰ级降为Ⅱ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在岗在位,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按照各自职责,部署、落实各项防暴雨洪水措施。
二、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各重点部门、低洼路段和校内易积水、易涝点,指派专人巡查值守,及时消除隐患,把防御暴雨洪水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抢险队伍要继续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四、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向学校防汛办报告(联系人:吕铖;电话:2181569/13696993366)。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