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纵横 >> 正文
《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获准备案实施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来源:

近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同意< 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备案的函》,正式批准《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全面组织实施。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综合改革方案均已获备案实施。

学校综合改革的目标是要着力创新发展方式、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实现厦门大学“两个百年”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依法治校,坚持解放思想、敢破敢立,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共有6项重点任务、30条改革举措。其中:“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完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改革教师聘任办法、改革薪酬激励机制、建立集聚高层次人才体制机制、打造专业化的管理服务与技术支撑队伍、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主要包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本科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建立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教育教学协同工作机制等。“深化学科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完善一流学科建设机制、完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发展模式、改革科研评价办法等。“深化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绩效预算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等。“深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包括: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经营性资产的市场化运作、改革房屋配置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益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完善学术管理制度、切实转变机关职能、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

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工作部署。2014年8月,我校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务虚会研究部署综合改革工作。2014年9月,学校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2014年11月-12月,朱崇实校长带队深入到全校各学院、研究院开展综合改革专题调研,了解学院、研究院事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与困难,听取各单位对学校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2015年1月,学校召开近10场专场意见征求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对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和修改。2015年1月22日,学校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23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审议通过《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并上报教育部核准。2015年11月,《厦门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获准备案并实施。

(发展规划办)

【责任编辑:】
最新新闻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