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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与国务院《原子能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 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5年1月21日专门致函(国法政函[2015]4号)我校,征求我校对国务院《原子能法(送审稿)》的意见。受学校委托,在能源学院院长李宁的主持下,核能研究所全体教师就《原子能法(送审稿)》专门召开了研讨会。

大家一起逐条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文稿,字斟句酌,热烈讨论,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能够参与一部国家高层次基本法的制定,是一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工作。

据悉,《原子能法》是我国原子能研究、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法,属于我国涉核法律法规体系的顶层法律。我国在核电刚刚起步的1984年就开始了《原子能法》的立法工作,但这部核能(原子能)领域的“宪法”三十年来一直未能出台,其中原因十分复杂。世界上核能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多制定了《原子能法》,新形势下我国对于《原子能法》的制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务院正在审查的《原子能法(送审稿)》已基本成熟,修善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国《原子能法》即将出台。

(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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