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学校在颂恩楼220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72个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单位郑重签订《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承诺书》。校党委书记张彦对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校长朱崇实主持会议。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阐述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涵,介绍了教育部党组与各高校党委书记签订承诺书以及兄弟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张彦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提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能力和水平。
张彦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坚持从严治党,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逐层分解任务,形成上下联动,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工作职责中;二要坚守责任担当,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要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三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各单位要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办学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纠正“四风”;四要全力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校党委将进一步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保障纪委监督地位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五要严格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身上,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
张彦强调,各党委、党总支和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承诺书”的“军令状”性质,认真践行多项“承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转化为促进学校发展的推动力,以良好的党风、校风、学风保障学校的科学发展。
朱崇实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强化教育、严格管理。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紧绷廉政责任之弦,努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校领导李建发、林东伟、杨斌、韩家淮、詹心丽、叶世满、刘祖国,校长助理李初环、邱伟杰、滕伯刚、邓长青、陈春生,院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会议。
(宣传部 赖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