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下午,我校在颂恩楼215会议室召开了大学章程制定征求意见会(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专场)。会议由叶世满副校长主持,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叶世满副校长介绍了我校章程制定的进展情况,并指出:我校章程制定要结合学校发展改革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学校特色和创新思维。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张建安对我校章程起草做出了详细说明。会上,与会各部门负责人围绕我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开展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为做好章程编制工作,学校成立了章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章程起草工作。工作小组由发展规划办公室牵头,纪委、组织部、学生处、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资产处、法律事务办等单位配合,负责章程起草具体工作。依据国家现有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厦门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要求,《厦门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共有十章,主要包括:序言,总则,举办者与学校,学校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单位,教职员工,学生,经费、资产、后勤,学校与社会,校训、校徽、校歌、校庆日,附则等。征求意见稿已发送给各学部、学院、机关部处、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意见征询。
近期,学校将继续召开不同场次的章程制定征求意见会,面向师生员工、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内容完备、特色鲜明的大学章程。
(发展规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