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暨督导组负责人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李建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赖虹凯,校党委副书记林东伟,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各督导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10月30日召开的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央第26督导组组长李铁林关于各督导组“严格督导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的精神,听取了各督导组对我校各单位组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教育实践活动下一环节工作,重点就进一步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学校以及各中层领导班子将安排在11月中下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学院、直属单位原则上参照动员大会参加范围,机关部门为本部门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既是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效果的检验,又是搞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基础,是教育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主要任务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分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议要求,要切实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组织谋划,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继续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条件成熟开会,准备不充分的,不急于开会。要集中精力,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开展批评要注意方式方法,以开诚布公、实事求是的态度,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以利于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衔接工作,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陈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