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为主题的厦门大学“敬老月”活动于10月1日至10月31日举行。这也是我校开展的第三届“敬老月”活动。
今年10月13日是我国第26个老年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的第一年。我校贯彻执行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关于转发<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敬老月”活动。
“敬老月”期间,学校将发给每位离退休教职工老年节慰问金。离退休工作部(处)将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和学院,邀请有关专家开办解读《老年法》专题讲座,组织开展老年法律咨询活动;开办一系列健康保健讲座和义诊活动,促进老年人健康长寿;协调各涉老组织,举行“厦门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欢庆老年节游园”活动、老年书画展、登山大队会员登山、全校离退休教职工象棋比赛、厦门大学第22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等文体活动。
活动期间,离退休工作部(处)还将会同校团委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助老活动,重点关注高龄、“空巢”等特殊困难的老同志,为他们提供义务维修、电脑咨询等服务;协调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等单位加强离退休教职工应急服务机制建设。各单位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为老同志多做好事、多解难事,让广大离退休老同志欢度自己的节日。
(离退休工作处)
敬老月活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