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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宋方青教授赴贵师大作“山海风流”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来源:

11月7日上午,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宋方青教授应邀赴贵州师范大学为该校师生作题为“地方立法的回顾与反思”的学术讲座,该讲座系“山海风流”文化学术讲座系列之一。

贵师大副校长蔡永生致欢迎辞,并为宋方青教授颁发“贵州师范大学客座教授”聘书。贵师大法学院党委书记蒙黎明、副书记林也婷、副院长文永辉和近400名师生聆听了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李运才主持。

讲座中,宋方青教授首先指出地方立法研究一定要立足于实践,注意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和具体方法,认为“立法是一种经验,而不仅仅是一种逻辑”。随后,宋教授分析了地方立法权的配置与运作如何寻找平衡点的问题,她认为中央立法既要放权也要控权,强调要通过控权来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并解决地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放权保障各地发展特色;同时要树立正确地方立法的理念与价值,解决价值目标偏差问题,纠正“过分注重效率、忽略公平”的错误思想。宋教授最后还提出,要构建与完善公正的地方立法程序,立法公平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国地方立法必须注意的问题,并且我国地方立法技术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要做到恰当与精准。

在回答学生提出“如何培养法律思维”的问题时,宋教授指出:一、要具备公平正义的观念,二、要博览法学经典名著,三、要注重实际调查,要有问题意识。

讲座结束后,宋教授应邀与该校法学院教师进行了座谈,就学术问题和对口支援相关事宜进行了进一步的交流。

(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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