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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理流浪猫狗 创造安全舒适环境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30日 来源:

近日,有同学反映校园内尤其是部分学生宿舍园区的流浪猫狗问题日趋严重,影响同学正常生活,甚至偶有抓伤人的事件发生。针对流浪猫狗的问题,学校保卫处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着手解决。9月23日,保卫处副处长陶元升及厦门大学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走访市养犬办,向该办通报情况,与他们协商处理办法。

9月24日在“校长有约”早餐会上又有同学提出相关问题,朱崇实校长在回复过程中指出要对校园中的流浪猫狗“严格依法管理”。

早在2007年4月,厦门市即出台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对养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流浪犬只规定要依法收容处理。9月26日和30日清晨,市养犬办在厦门大学行政执法大队配合下,进入厦大校园现场查找、收容流浪犬只。今后,市养犬办将固定每周进厦大2次与厦门大学行政执法大队配合行动,积极做好流浪犬只的收容。

流浪猫狗的出现有着多种原因,但部分同学对于小动物的爱心也是很重要的因素。校公寓学生办曾发布通告禁止在学生住宿区饲养宠物。为有效解决出现在校园内的流浪猫狗问题,希望老师、同学们能理性认识与取舍,不要给流浪猫狗喂食;物业管理部门也将加强公共场所和宿舍区的卫生清理,断绝流浪猫狗的食物来源,从而避免流浪猫狗现象进一步严重。

今后,学校保卫处将会同其他相关单位,进一步处理好流浪猫狗问题,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保卫处 江顺)

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fgkd/xfg/dfxfg/200708/200708000326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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