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友:
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请厦门市物价局核定批准(厦价房[2011]9号),自2011年5月3日0:00起,对校园内外来车辆临时停车,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半小时内(含半小时)免费,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每辆次收费5元,每超1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大型车辆占用两个车位加倍收取,依此类推。本校教职工现行有效的各类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用户仍按原方式计费通行、优惠证对象收费最高限额不变。
请停放校园内的外来临时进出车辆的司乘人员予以配合。
特此通告。
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厦门大学保卫处
厦门大学后勤集团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