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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来源:

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11月25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副校长赖虹凯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校本部及曾厝垵多个重点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人员深入生命科学学院、建文楼、丰庭博士公寓、档案馆、芙蓉学生宿舍、海韵学生公寓,在听取有关负责人的汇报后,检查人员对实验仪器设备占用通道、消防通道不畅、楼内木质结构问题、通道走廊被隔离、地下室住人等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当场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陈国凤、赖虹凯指出,“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保卫处、资产处、公寓办、后勤集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学校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学校将进行督促整改,严格复查,对逾期不整改的隐患将予以曝光,做到整改不留隐患、查处不留情面。

(宣传部 郑莉)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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