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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报荣获“全国高校优秀校报”称号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来源:

7月9日,全国高校校报评估总结表彰暨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会上做重要讲话。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徐维凡,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出席大会。全国高校校报工作者4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大会总结了2008 ~ 2009年度全国高校校报评估工作,表彰了54家“全国高校优秀校报”,厦门大学报榜上有名。同时,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特别设立了“校报协会突出贡献奖”,对21位离任的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和负责人进行表彰,我校档案馆馆长、党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戴岩获奖。

李卫红从五大方面总结并肯定了全国高校报协的工作:一、校报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二、高校校报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三、高校党委加强对校报工作的领导;四、通过体制创新,高校校报已逐步发展成为互联网、多媒体的新闻媒介;五、高校校报协会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她说,高校的发展离不开校报,校报的发展更离不开学校。校报工作要着眼于高等教育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这个大局,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学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不断提高高校校报的整体实力、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力争使全国高校校报的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从2008年9月至今年6月,教育部社科司依托全国高校报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首次高校校报评估,评估由社科司具体指导,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牵头实施。依据《高校校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高校校报质量考评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自评和互评阶段的工作,在此基础上,全国高校报协组织专家组对各地上报的候选全国高校优秀校报进行审读、评选,《厦门大学报》等54家高校校报最终从国内1700多家高校校报中脱颖而出。福建省获此殊荣的除厦门大学报外,还有华侨大学报。

《厦门大学报》创刊于1921年,是福建省有史可查的最早的高校校报。作为校党委和行政的机关报,《厦门大学报》始终坚持正确的办报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循党的新闻工作路线,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报道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推动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培养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人才,建设和谐校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本次大会除了进行表彰外,还介绍了2008年“全国高校校报好新闻”评选情况,通过了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领导机构成员,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当选第五届全国高校报协理事长。大会下发了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转发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全国高校校报评估总结报告〉的通知》的文件。会上,第四届全国报协常务理事会编撰的《中国高校校报史略》一书也正式发行。

(陈 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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