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纵横 >> 正文
厦门大学与大连理工大学签订本科生交流培养协议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9日 来源:

2010年6月20日,我校与大连理工大学正式签订了本科生交流培养协议,邬大光副校长和大连理工大学李志义副校长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协议内容,从2010—2011学年开始,两校每学年将互相选派30名本科生到对方学校相应专业进行为期一学年的学习交流,双方派出的本科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享受与对方学校学生相同的待遇,如食宿安排、一卡通证件办理、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等。双方派出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规定标准向对方交纳住宿费。

到目前为止,我校已与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高校签署本科生交流培养协议。据统计,从2003年2月至2010年7月,其他国内高校派来我校交流的学生共有513人,我校派出交流的学生也有365人。

本科生参加校际交流学习,不仅丰富了学生的人生阅历,开拓了学生的学术视野,优化了学生的知识结构,更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通过开展本科生校际交流,也为高等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平台,促进了高等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教务处 陈雪芬)

【责任编辑:】
最新新闻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