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主持并讲话。校长助理韩景义、叶世满,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法律事务办、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5月10至11日,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座谈会召开,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特别强调要紧紧围绕高校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生考试、内部财务、教育收费、后勤服务和校办企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在学校本次专题会上,与会人员结合我校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财务监督、加强审计监察力度、完善各项科研经费管理,有效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认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的各项财务监管体系,强化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同时要尽快推行会计委派制,细化经费报销制度,实施审计公告制度等,从多方面管好、管活各项经费。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陈国凤做了总结。他说,与会人员都从学校层面,从大局出发,提出了许多针对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陈国凤指出,我校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我们要针对财务监管存在的不足,增强责任感,在做好财务管理、规范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加强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腐败现象。
就下一步如何加强我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财务监管,陈国凤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项目财务一支笔的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对各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从我校实际出发,推行会计委派制,确保会计信息真实、使会计的监督职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要进一步抓好财务公开,逐步把财务运行情况透明化;四是要做好资源共享,使得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能及时了解到各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五是要求各科研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开始时签定廉政承诺书,学校每年对其廉政情况进行抽检;六是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动做好沟通;七是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文\陈浪 图\潘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