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纵横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等领导高度评价我校法学院与市中院共建的导诉台岗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来源:

3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市长刘赐贵等陪同下,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

一进立案大厅,王胜俊院长就看到厦门大学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的导诉台岗位,法学院本科生黄源榕和方凡佳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导诉台认真工作,王院长与他们亲切地交流,询问有关导诉员的工作职责等问题。王院长和蔼可亲地询问导诉员的职责,听到导诉员中规中矩的回答后,王院长继续发问:“如果我是思明区的一位居民到厦门市中院来咨询一个赡养案件,你会怎么答复他呢?”导诉员同学胸有成竹地答道:“我们会先询问当事人的这个案件是处于办案流程的哪个阶段。如果案件还没起诉,引导其到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当事人对案件的一审判决不服,我们会建议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并指导他如何撰写上诉书。”听完同学的回答后,王院长予以了高度赞赏:“你们做得很好,懂得先理清案件性质,并且对当事人进行分流引导。”王院长问道:“你们现在是法院的在职人员吗?”导诉员答道:“我们是厦门大学法学院大四的学生,借助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导诉台的这一实践平台,免费为来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王院长说:“这样的实践平台很好,要继续推广法学院学生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到法院担任导诉员的这一模式,为广大的法学院同学提供实习机会。”王院长鼓励同学们:“你们要努力学习,毕业后争取成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子!”省委书记孙春兰、市委书记于伟国、市长刘赐贵对同学们的导诉工作也予以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厦大学子能够接再励以取得更卓越的成就。

从2009年6月起,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共同努力下,一个兼具社会公益性质与法学专业实践性质的实践平台——导诉台诞生了。

导诉员的主要职责在于:一、解答当事人提出的与办案流程有关的疑惑;二、引导当事人到相关庭室办理有关事务;三、指导当事人填写法律文书;四、指导当事人在电脑触摸屏上查询案件;五、协助维护立案大厅秩序;六、协助立案大厅审判员做好审判文书的整理工作;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身为一名导诉员,每天均可以与法官、当事人交流并接触案件的最原始资料,因此可以汲取到书本上无法获得的法律学问,提升自身的法学专业实践水平。导诉员的实践,学生学到的不仅是法官们娴熟高超的办案技巧,也感染了法官们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与心系人民、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

从开创“导诉台”实践平台至今,法学院已有几十名的本科生参与了这项工作,为来访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今年市人大会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朱院长所做的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及这个岗位所取得的成绩,应该说,这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法学院共建的一个品牌岗位。在今后,两家还要继续磋商,为导诉台上新的台阶做大量的工作。

(法学院)

【责任编辑:】
最新新闻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