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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来源:

近日,校纪委、监察处就全校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要求发出通知。通知重申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及廉洁自律规定,并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强化廉洁自律要求。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虚假发票报销费用或以会议费、出版费、差旅费等名义虚构经济业务套取资金;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严格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要结合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年终考核、述职述廉等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和纪委、监察处编印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卡片等有关内容,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法纪观念,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严格管理,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各单位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年终财务检查工作,逐一自查自纠。

四、改进作风,关心服务师生员工。各单位领导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安排好在校师生员工的生活,特别是困难教职工和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领导干部要安排时间走访和慰问离退休老同志、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对“两节”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节日值班,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五、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落实好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财务部门及有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校纪委、监察处将结合2009年度财务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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