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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展开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2日 来源:

近日,我校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工作正式展开。

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了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简章,简章具体公布了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报考资格、招生类别、招生专业、报名程序、考试录取、学习费用及奖学金办法等。

港澳台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为今年的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港澳台地区考生可通过电话、传真和函件向教育部设在北京、广州、香港、澳门的四个报名点报名。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0 年 4 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地点设在各报名点;复试时间设在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地点设在厦门大学。我校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与大陆地区硕士、博士招生专业基本相同(详见招生办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且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港澳台研究生学费与大陆研究生学费相同,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专门为港澳台优秀学生设立的国家奖学金(详见招生办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已有18年历史,从1992年到2009年,我校已经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300余名,分布在金融、管理、语言、文学、历史、法学、传播学、教育、建筑等专业。随着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及我校办学实力和国内知名度的提高,越来越多来自港澳台地区的优秀学子就读我校,特别是来自台湾地区的考生逐年增加。2006年以来我校平均每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40至50名,其中台湾研究生约占三分之二。来自港澳台地区的研究生已成为我校研究生队伍中一个充满活力的群体。

真诚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详情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b.xmu.edu.cn

(招生办 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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