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是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又一有力举措。近日,学校出台西村北村新建房搬迁区第二次售房方案。本次售房可提供的房源约105套,其中三房及以上约50%,两房约50%。4月8日下午,资产处召开会议,布置西村北村新建房搬迁区第二次售房工作。资产处处长陈光解读了售房方案,对售房对象、房源、售房办法和房价作了详细说明。
据悉,本次确定售房对象仍然坚持校园内住房产权置换的原则,两类教职工符合本次售房对象的标准,一是已购买校园范围内房改房(含已购房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东区统建房的购房户,但不包括已列入搬迁区第一次售房的对象、原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离校离岗的(去世除外);二是2000年2月1日(不含)之前已取得校园范围内公有住房的承租权且目前仍合法承租的本校教职工,但不包括原承租人已去世,配偶在世但非我校教职工的;原承租人及配偶均已去世的;租住暂借房等临时性租赁房的。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售房方案自愿申请西北村新建房,4月15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单位。
与前一次售房方案不同的是,教职工需缴交5000元作为选房和退房保证金。教职工未选房或选房人退还原住房后,学校将退还保证金。
资产处副处长吴福武传达了4月初召开的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示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兄弟高校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做法和经验,通报了我校已经或计划实施的节能减排工作。他强调,建设节约型校园要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陈光还通报了各单位卫生考评情况,再次明确了各单位卫生责任范围,要求各单位履行职责,共同爱护美丽的厦大校园。
(宣传部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