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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习实践活动全面铺开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5日 来源:

3月20日晚,法学院党委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分两场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署动员大会。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包括漳州校区全体学生党员在内的全体学生党员与会。

部署大会上,侯利标同志结合学院的《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谈三点意见。首先、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院党员,尤其是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创新思路谋发展,学科建设争一流”为实践载体,进一步明确办学思路、提高办学质量、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和谐校园,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学院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其次、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扎实有序地展开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成效。为此,院学习实践领导小组根据学院的实际,在确定实践载体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次学习实践活动应当着重研究解决的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最后,侯利标同志指出只有切实加强领导,学习实践活动才能取得实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时间跨度长,任务重,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8月底完成各项收尾,在每个阶段的工作安排,院学习实践领导小组都将下发具体日程表,以加强监督和领导。部署大会后,没有参加过学校动员大会的党员同志留下来继续观看厦门大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的录像。会后,全院党员纷纷表示务必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以及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出色地完成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求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

3月23日,学院召开院党委会,具体布置了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调研任务,要求围绕“两个根本性问题”和学院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认真思考如何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就“如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如何谋划学院的学科发展布局”、“如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如何完善学院的科研激励机制”等重点调研课题,带队开展调研。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交流调研成果。

3月24日下午,在学院分管副书记的组织下,法学院分别召开了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门部署了学生党员学习实践活动。

在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上,学院分管副书记周蕾老师首先向各位本科生支部书记逐条解读了《厦门大学学生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随后介绍了学院具体的工作部署以及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分工,并对各支部书记提出几点要求。最后,大家就法学院学生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讨论。在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会议上,学院分管副书记何丽新老师以“学生党员受教育、建言献策促发展、学习实践长才干”为总体目标,向各位研究生支部书记阐述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学生党员的重要意义,并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

(法学院 吴荻 苏泓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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