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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办公厅批准我校为人事档案管理合格单位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9日 来源:

近日,我处接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的《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合格单位的批复》(组厅字[2009]3号),我校顺利通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的检查验收,被批准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合格单位。我校在评估检查中获得94.5分,这是目前中组部已审核的中管高校中的最好成绩。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党和国家选用人才的重要参考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的质量,中组部组织办公厅于2006年3月开始对各副省级城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部分国有骨干企业党委及中管高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验收,历时两年,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各单位自查、整改,提交验收报告;第二阶段是中组部组成检查组赴各地检查验收提出检查意见;第三阶段是各单位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中组部;第四阶段是中组部审核整改报告;第五阶段是中组部将审核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报全国。

2008年11月26日和2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巡视员、副主任兼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郭瑞廷一行5人组成检查审核工作组莅临我校,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验收,并召开审核验收工作组意见反馈会议。会上,检查组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校在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能根据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要求完成了对现存的6000多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实属不易,同时认为我校人事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收录准确,整理工作有序,目录编排合理,档案材料齐全,较完整地收录了专业人才的教学及科研成就,较好地体现高水平大学档案管理的特点。会后,我校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反映出的缺漏和不足,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弥补、积极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厦门大学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整改的报告》上报中组部。

今后,我校将以此次评估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为我校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人事处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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