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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来源:

为进一步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廉洁自律,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元旦、春节,学校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通知精神,对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提出具体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各单位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财务检查等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弘扬廉洁、诚信、守法、节俭意识,使领导干部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始终做“六个方面表率”。

二、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各单位负责人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接待和差旅制度,加强出国(境)经费管理等。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四、关注民生,认真做好关心师生员工工作。各单位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师生员工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安排好在校师生员工的生活,特别是困难教职工和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两节”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校园安定稳定。

五、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财务部门及有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学校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校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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