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纵横 >> 正文
学生处举办“高校学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学习沙龙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来源:

12月23日晚,学生处在主楼16楼3号会议室举办“高校学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的第五期学习沙龙。沙龙由管理科宋友良科长和教育科郑音老师联合主讲,教育科科长郭锦星主持。

宋友良以“高校处分权的法制化”为契入点,从“高校的法律定位”和“司法审查的范围”两个角度分析了目前高校的法律地位问题,介绍了新规定出台前高校处分制度实体与程序规定上存在的问题,并将旧规定与新规定进行对比,认为新规定弥补了旧规定的不足,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处分标准更加清晰,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权益救济制度更加完善。之后,他结合具体案例,运用新规定的有关条款探讨了高校学生违背道德行为的处理的难点和遵循原则。接着,郑音老师着重介绍了国外高校尤其是美国高校学生违纪处理工作的概况,她以斯坦福大学在学生违纪处分中实行的陪审团制度为例,介绍了陪审团工作的职责、原则和裁决方式,对中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高校违纪学生处分遵循理念的差异进行了分析。

在沙龙互动中,与会人员围绕着违纪学生处理的效率与公平、违纪学生的教育模式、国内高校在学生管理中的程序创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通过沙龙讨论,大家深刻认识到自身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学校学生工作的成效,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规范管理行为,增强程序意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水平。最后,沙龙还确定了下期的主题为“公寓学生工作创新模式研究”。

(学生处)

【责任编辑:】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