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校纪委召开纪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研究我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国凤主持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基础性制度。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再次强调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取得的成效和积累的经验,对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坚决贯彻落实。
陈国凤在讲话中强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实效。要明确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班子的每一个成员,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要认真组织考核,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重点,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会上,纪委委员还对《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厦门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结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如何围绕总体要求和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贯穿于制度创新之中,贯穿于改革过程之中,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办法,委员们各抒己见。
(纪委 洪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