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构建和谐校园,为校内教职工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我校将于明年三月起对校内教职工生活区实行物业管理,并参照市场标准适当收取物业管理费。
12月4日下午,副校长赖虹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校区教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方案。与会人员对各小区的绿化和围栏设计、设立物业管理用房、公维金的使用、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讨论。
我校教职工生活区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生活区规划相对滞后,卫生方面要靠校内物业请人代为保洁,设施出问题要由房产科出面协商。由于先天不足、缺乏统一的物业管理,加上使用年限已久,生活区设施经常“生病”,给大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教职工对居住环境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因此,对教职工生活区实行物业管理是大势所趋。实行物业管理后,社区的环境卫生、房屋维修、安全保卫、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等将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管理,为教职工创造更加整洁、文明、安全与和谐的居住环境,提供更好,更便捷的物业服务。
据悉,我校教职工住宅区包括白城、海滨、东区、敬贤、凌峰、勤业、笃行、大南、国光、南光十个片区,共159幢住宅,3319户,分为四个片区,以校内生活区为整体单位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将由一个物业来进行管理。
在启动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同时,学校将对各片区内的环境进行必要的改造,如进一步对各片区进行绿化,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将部分区域铺设植草砖,对有的片区邻山一侧安装隔离栅等。
对校区教职工住宅实行物业管理,是我校贯彻落实校党代会和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及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赖虹凯副校长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听取和收集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教工生活区物业管理顺利实施。
(宣传部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