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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章程修订稿》(初稿)征求意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来源:

《厦门大学章程》自2014年10月获教育部核准生效以来,迄今已实施5年,为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使学校章程更准确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符合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和一流大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体现学校改革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新思考、新谋划和新举措。近日,校党委研究并启动了《厦门大学章程》修订工作。11月25-26日,学校在颂恩楼215会议室分别召开4场《厦门大学章程修订稿》(初稿)征求意见会。章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作小组组长叶世满副校长主持会议,章程修订工作小组全程参加会议。

自章程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学校制定了章程修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工作程序和任务分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校党委书记张彦、校长张荣任领导小组组长。工作小组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反复商议、对修订内容逐条进行研究分析、修改完善,形成了《厦门大学章程修订稿》(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会上,与会人员着重从“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体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内涵”“体现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叶世满代表学校感谢参会人员对章程修订工作的支持。他表示,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的基本法。下一步,学校将坚持规范、严谨、审慎的原则,认真研究大家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在确保章程的权威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基础上,高质量推动章程修订工作顺利进行。

据了解,本次征求意见会后,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有关程序规定,章程修订稿将先后提交教代会和校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审议,并报教育部核准后重新发布。

校党委常委徐进功、孙理、林辉,章程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部负责人,相关专家、师生代表、共建合作单位和校友代表参加征求意见会。

(文\图 宣传部 陈浪)

责任编辑: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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