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纵横 >> 正文
人文学院认真贯彻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5日 来源:

11月13日下午,人文学院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召开。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参加会议。

副院长朱水涌首先通报了学院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以后的教学运行情况。他指出,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经过全体教师的努力工作,通识课程平台酝酿建立,新一轮的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开始实施,学院各项教学工作平稳高效地进行。下一步,学院将集中力量贯彻《厦门大学本科生导师制试行办法》,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重点抓好本科生导师制度的实施工作,做好本科生导师制执行情况的跟踪与监督。

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就本系导师制的实施提出了初步的计划;对于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究解决办法。教学秘书和辅导员也就导师制实施给教学档案的整理、教师课程的设置、学生成绩的管理带来的困难及本部与漳州校区学生管理的配合提出各自的建议。

会议决定成立人文学院本科生导师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和学院办公室秘书组成,负责学院导师制实施的组织、考核、管理工作。全院各班级建立导师组,由班主任担任导师组组长,负责每个班级导师与学生间的交流和互动。部分党政管理干部也可受聘担任本科生导师,以此形成院系联合,层层规范的导师制实施平台,力争将导师制贯彻到实处。

会议还决定在05、06级学生中全面实施导师制(新闻系由于师资力量有限,暂时在06级学生中实施),每个导师指导10—15名学生,导师工作纳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同时学院每两年将推选表彰一批优秀本科生导师。

最后,朱水涌副院长还布置了迎接学校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准备工作,并就新一期教学计划的修订提出几点设想和要求。

(人文学院 哈飞飞)

【责任编辑:】
最新新闻
最新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