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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临时工将搬迁至海韵8号楼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7日 来源:

根据今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的决定,11月7日,学校召开会议布置校本部临时工住宿管理工作。会议决定,除了合理的留守人员如食堂、学生宿舍、各单位办公楼等值班人员外,所有在校本部居住的临时工必须统一搬迁至曾厝垵二期公寓的海韵8号楼。副校长杨勇、校长助理庄宗明、相关机关部处、各学院分管行政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庄宗明主持。

会上,杨勇介绍了此次搬迁的原因、目的与步骤。他说,我校经过长期建设,校园环境越来越美,秩序越来越好。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秩序,净化校园环境,建设更加美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学校需要对自强1、自强2、旧粮店等建筑进行拆除,同时,需要对散住在该地和其他地方的临时工住宿进行统一管理。该项工作要使凡是可以不住在校本部的临时工全部搬迁出去,凡是临时工居住而学校规划要拆除的建筑必须尽快拆除,同时,还要使尚没有在主管单位登记的临时工按照管理权限即经费出处的渠道进行严格的身份登记。会议要求,在元旦之前,需要搬迁的临时工必须全部搬出,临时工搬迁后需要拆除的原临时工居住楼要即时拆除。

杨勇强调,此次搬迁要在有利于学校环境建设,有利于学校工作顺利进行的主旨下进行。会议要求在11月11日之前,各单位把搬迁的临时工名单和详细情况以及留守人员的基本情况报资产后勤处,同时把临时工经费来源、人员身份状况同人事处相关要求的标准核对。后勤集团要在12月10日前完善海韵8号楼各项设施。杨勇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做好临时工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临时工管理工作,资产后勤管理处要尽快完善拆迁方案,保证拆迁工作年底结束。

学校早在曾厝二期公寓规划中就决定建设一栋专供临时工居住的公寓,做到既能给临时工提供较好的住宿条件,又能使临时工集中居住、管理,使校园环境更加和谐有序。建成后的海韵8号楼共有90余间,每间宿舍近16平方米,按规定住8人。该公寓的管理、收费和学生公寓的标准相同。

(宣传部 马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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