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专题会议在颂恩楼220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魏洪沼,校纪委委员,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魏洪沼主持会议。
今年6月29日和8月30日分别是《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颁布四周年和七周年,学校组织召开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具体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更深入学习、贯彻这两个法律条文,对下阶段如何贯彻提出落实意见。
会上,资产后勤处副处长李稻根就如何在物资采购招投标和维修工程工作中贯彻《政府采购法》以及当前设备采购和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谈了工作体会。纪委副书记王为民回顾了学校贯彻《招标投标法》以来,基建项目招投标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及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就基建招投标的有关工作提出了要求。
魏洪沼在总结时强调,要以“两法”学习两法,即抓住两部法律的特点,对实体性内容要重在明确法律的界限,对程序性要求,则应并尽可能多地结合其他配套文件融会贯通。同时,要以招投标为核心,抓好决策、设计、合同、验收结算四个重要环节。魏洪沼提醒与会人员注意当前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中存在的陷阱,坚决杜绝个人决定招投标、领导干部直接参与招标、擅自变更项目等现象。他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思考,在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做到依法办事。
(宣传部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