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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纲要》为抓手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26日 来源:

5月24日下午,学校召开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工作座谈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魏洪沼,党委宣传部部长郑保东,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参加会议。

魏洪沼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党中央颁布《实施纲要》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他指出,《实施纲要》的颁布,表明党中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和态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长期坚持反腐斗争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深刻认识;是党反腐败斗争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和工作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改革五个方面协调发展,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新举措;体现惩治腐败的规范设置和具体要求,是今后检查、考核、评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依据。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进行了部署。学校在归纳总结近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参照兄弟院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厦门大学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具体办法》)。《具体办法》严格贯彻党中央《实施纲要》的精神,既对学校整体工作有宏观的考虑,又突出学校的特色,关注热点、重点问题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内容和要求,并且通过“工作简报”、自评总结和专项检查三种方式作为检查的方式,相信《具体办法》确定的任务会得到很好的落实。

会上,魏洪沼详细解读了《具体办法》的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并就各学院今年落实《具体办法》的16项任务进行了分解说明。他同时就各个学院如何加强各类收费管理、治理教材采购回扣等问题提出要求。

(宣传部 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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