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人文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等参加了会议。会上林建德书记分别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学校《关于转发中纪委、中组部和中宣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2006)厦大纪1号)和《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厦大委综[2006]8号)两个文件的精神,并对学院的学习活动进行了具体的布置。
在党章学习方面,要求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各党支部要在学习的基础上检查贯彻落实党章的情况;全院每位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原文,并在学习的基础上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各党支部召开一次党章学习交流会,并推荐1-2位党员参加学院交流会;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汇编学习体会集。
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方面,要求院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充分重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并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学习活动;全院师生要根据不同的人员类型和不同的专业特点,认真开展讨论和学习,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教师要结合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师德建设,作学生的表率和模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发挥我院人文社会学科的专业优势,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课堂,融入教学当中,使广大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接受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院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中接受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在各单位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院党委将召开学习讨论会,交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的体会。
(人文学院 刘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