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部、教育部12月20日印发通知,认定我校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从而使我校科技园正式进入国家大学科技园序列。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和新拟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2003年以来申请的15个大学科技园进行了初步筛选。经初选和专家现场评估,包括我校科技园在内的8个创新环境好、创新资源聚集、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绩效显著、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的大学科技园通过了国家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估。我校科技园是今年10月27日通过科技部、教育部组织的专家现场评估的。
科技部、教育部在通知中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教育厅和高等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新认定的其它7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分别是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新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至此,我国共有国家大学科技园50家。
我校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我校深化科技产业与后勤社会化改革顺利实施三周年和资产公司成立三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
(张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