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各区人大任命的厦门首批97名人民陪审员向庄严的国徽宣誓就职。我校法学院有三名学生光荣入选,成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是03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生林俊辉、03级民商法硕士生黄洵和04级民商法博士生尹腊梅。据悉,在读研究生担任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这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属于首创,在中国的高校中也仅此一家。
今年1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向社会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的公告。法学院抓住机会,与基层人民法院取得联系,经过严格的遴选,推荐了品学兼优的两名硕士研究生担任海沧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一名博士研究生担任思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这三名研究生于近期接受了岗前培训,在考试合格后,被基层人民法院所在地的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五一”节过后已经正式上岗。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三位同学都表示,担任人民陪审员,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深感责任重大;同时,对于以往只能在模拟法庭“办案”的他们,也提供了难得的实战机会。尹腊梅5月10日早上参加了一个盗窃案的审理。她说,真正坐在法庭上的那一刻,心里的庄严神圣感油然而升,告诫自己要不辱使命。由于第一次遇到的案件比较简单,尹腊梅没有提问,但学民商法的她,还是提前为此做了充分的相关专业知识准备。在法庭上,除了用心倾听公诉人的陈述,她还特别注意察言观色,希望能从犯罪嫌疑人的语调、眼神、态度上为证据的真伪判定找出一些珠丝马迹。
林俊辉和黄洵也对自己担任陪审员的“处子秀”充满期待。林俊辉说,法官办案会形成一定的惯性思维,而我们更偏重理论思考,这样就能与职业法官形成专业互补。他希望自己办的案子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毕竟,法官的手起槌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黄洵说,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多参与实践,熟悉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就能避免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使自己的研究更有针对性、更管用。
作为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他们都希望珍惜做人民陪审员的机会,把自己研究的前沿法学理论,运用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为推动中国的司法改革尽一份力。同时,也希望能从形形色色的案例中,发现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并与实际部门合作进行课题研究。
推荐优秀研究生担任人民陪审员,是我校法学院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又一项举措。此前,法学院已在深圳、厦门的律师事务所建立研究生实习基地,并推荐研究生担任集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做有用的学问,读社会的大书”已成为法学院师生的共识。
背景资料: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项优良传统。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中的规定,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法官必须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
(宣传部 王瑛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