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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中心组学《实施纲要》抓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28日 来源: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月22日下午开会,集中学习反腐倡廉理论。校党委书记王豪杰主持学习会并作讲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魏洪沼作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辅导报告。校领导,中心组成员和各学院、研究院院长参加了学习。

魏洪沼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着重就我校党员干部如何学习、理解、掌握和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进行了辅导。

魏洪沼说,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领导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魏洪沼就如何理解和掌握《实施纲要》的内容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战略决策。学习中应该很好地理解党中央确定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这条主线为指导,全面理解和把握《实施纲要》的具体内容。

王豪杰在学习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我校如何学习贯彻纲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五次全会及教育部部长周济的讲话精神,理解和掌握《实施纲要》的基本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思考和明确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二是要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明确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做到党风廉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实施“阳光工程”。按教育部党组的要求,抓好“阳光收费”与“阳光招生”工作。要结合高校特点,加强“四个机制”建设:加强教育,形成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依法治教,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完善权利运行监控机制;加大力度,强化惩处和追究机制。

会上还下发了纲要学习辅导读本、校纪委2005年工作要点文件等学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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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必须”1个“围绕”:党反腐倡廉的6个基本经验

1、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

2、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

3、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

4、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6、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宣传部 卢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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