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即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键时刻,10月25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暨法治传播学科建设研讨会在厦门开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法治日报社、中国法治杂志社以及全国多所高校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参加。
本次会议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旨在深入领会并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精神,系统探讨法治传播作为新兴交叉学科的学理基础与发展路径。

开幕式上,厦门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指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也是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的现实需要。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承担着培育法治传播、法治文化人才的重要使命。他介绍,2020年以来,厦门大学法学院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系统开设“法律传播学”系列课程,构建本硕博贯通的一体化培养体系,打造跨学科教研平台,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厦大经验”。期盼与各位专家学者携手,共同致力于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视野的法治传播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新闻处处长陈才胜在致辞中表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他诚挚邀请各高校与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在法院传播智库建设、法宣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实务及课题研究等方面提供智力与教学支持,共同推动人民法院新闻舆论与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处副处长孔玮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法治的传播者,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法治传播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最高检新闻办将认真学习贯彻该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一如既往地支持法治传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法治日报社副总编辑万学忠表示,在《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指引下,法治日报社将继续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报道深度,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继续密切与各大院校法学专业、新闻传播专业师生的合作,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法治传播、实习实践等方面相互赋能,相互促进,为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文明贡献不可或缺的力量。
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表示,厦门大学法学院始终致力于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大力支持法律传播研究中心持续探索法治传播规律、弘扬法治精神。学院先后成立“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文化传播学社”与“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联盟厦门大学支队”,构建起从课程教学到实践育人的法治传播完整培养链条。学院将继续深化法治传播学科建设,积极筹备设置相关二级学科,共同构建该领域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绘就法治传播事业的崭新蓝图。
在后续的专题研讨中,与会学者围绕“法治传播的时代责任与使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立法与实施”“法治传播人才培养、学科构建与实践逻辑”三大议题展开深入交流,阐述了“普法生态论”等创新理念,并就法治传播学科体系构建、数字时代普法路径创新等前沿问题进行了前瞻探讨。
闭幕式上,厦门大学法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郑金雄教授代表会议发布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治传播发展厦门宣言》。《宣言》强调,法治的根基在于人心,人心的通达离不开传播的桥梁。法治传播既是学术沃土,更是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文明提升的战略领域。为此,《宣言》倡议:一要打破壁垒,构建“法治传播协同育人共同体”;二要融合创新,完善法治传播学科体系与话语体系,深化跨界融合与理论研究;三要聚焦时代,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以《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指引,积极探索精准普法与智能普法,使法治传播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创新引擎。
浙江工商大学陈东升教授作学术总结,呼吁学界推动理论转化、加强自我传播、形成协同合力,共同开创法治传播新格局。此次研讨会凝聚了学界与实务界的智慧,为《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顺利实施汇聚了社会共识,也为正处于关键成长期的法治传播学科指引了方向。整场会议研讨气氛热烈、思想交流深入,与会代表围绕关键议题展开了富有建设性的对话,现场学术氛围浓厚,充分展现了法治传播领域的活力与潜力。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传播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