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华东地区部分法学院(校)合作协议签署暨“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专题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江必新出席仪式及研讨会并发表讲话。我校法学院院长宋方青出席活动。参加会议的还有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昌大学的校(院)领导及实习生。
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继3月24日第三巡回庭召开华东地区部分法学院校院(校)长座谈会,就合作交流协议及2017年度首批法律实习生选用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协商沟通后达成的具体办法。协议内容包括:建立法律实习生工作机制、建立法律志愿者机制、建立专项课题共同研究机制、建立双方人员交流机制、建立定期互动培训机制。经过认真的选拔与审核,来自华东十二所名校法学院的23名研究生和10名本科生入围首批法律实习生。我校研究生康明洁同学是这次入围的首批法律实习生之一。
仪式上,江必新对与会法学院校领导表示感谢,并对首批入围实习生的工作和生活寄予希望。他用蝴蝶的一生比喻学生的成长过程,强调要破茧成蝶,首先必须汲取足够的营养,要善于“羽化”,根据时代特征和实践需要,积极努力、顺势而为,为今后在法治建设的广阔天地展翅高飞插上翅膀。
在“法治人才的基本素养”专题研讨会上,法学院院长宋方青院长介绍了近年来我校在人才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探索与改革。宋方青表示,今后厦门大学法学院会更加深入地与最高院第三巡回庭展开合作,选拔更多优秀学生参加实习。
近日,厦门大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期间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本次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庭签署合作协议,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对搭建我校法律实务人才培养平台,促进我校法学学科与法律实务界的体制融通,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院 康明洁 上官仪)
责任编辑:曹熠婕